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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57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10/21
网友:
独生子女费
我的户口是桥头镇的 在竹岛上班 请问办理独生子女费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在哪办
 
  
回复部门: 威海卫计委 回复时间:2017/4/14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一)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并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当事人如果是单位职工的话,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应该由所在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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