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1755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10/21
网友:
威海老龄化程度与老龄化产业的发展问题
据媒体报道,威海位列山东老龄化程度第一,烟台第二 。

威海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也影响了自身经济的发展 。

不断增长的老龄化人口,威海是否已经做好了应对准备?相邻城市 -烟台,已经在准备做老龄产业的发展,譬如召开 老博会,那么威海是怎么做的?
 
  
回复部门: 市、区民政局 回复时间:2016/10/25

为应对我市日益严重的老龄化,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社会保障政策
(一)长寿补贴。从2014年1月1日起,具有本市户籍的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480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480元; 在全省率先执行80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二)低保保障。目前我市实行的低保政策是:城镇“三无”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40元和75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和4000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和每人每年3500元。
二、完善优待、保险制度
(一)从2015年1月1日起,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执行对60周岁至64周岁的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到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医疗机构就医时,在挂号、缴费、取药、住院等方面优先,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指导镇(街道)医疗机构,每年为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健康护理,每季度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进行一次随访评估。
(三)65周岁以上具有本市户籍的独居老年人,享受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半价优惠。民政部门所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民政部门审批登记的社会福利中心、农村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部门审批登记的老年公寓、养老院等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中的纯老年人家庭户、城市“三无”对象,享受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每终端每月13元的优惠价格。
(四)政府兴办和支持的供水、供暖、燃气等公用事业经营单位,对贫困老年人实行30%以上的价格优惠。供电部门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待抄表年度结束后,按每户每年180度计算的电费全额退费。
(五)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对60周岁至64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政府兴办和支持的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免门票费。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0周岁至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提倡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
三、加大老龄宣传力度,举办“慈孝文化”大型公益宣传活动。
根据威海市“君子之风•美德威海”建设的总体部署,我市于2015年4月推出传承弘扬“慈孝文化”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孝老爱亲家庭10个,十大孝星及提名奖各10人,敬老文明号10个,慈孝文化传承基地9个,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了尊老敬老良好风尚。
四、成立养老服务业协会。
2014年,成立市级养老服务业协会,吸纳涉及养老机构、养老地产、医疗机构、培训机构、法律咨询、公益组织等118家会员,积极引导养老服务与文化娱乐、金融服务、体育健身、休闲农业等产业有机融合,进一步满足不同档次、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五、加大维权力度,创建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
我市于2015年参加了第一批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的创建,两年来我市有8家单位获得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的荣誉称号,在老年人维权方面起到了带头作用,全面有效地维护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六、创新养老模式,打造智能、嵌入、融合、健康养老品牌。
目前我市公办、民办养老院共计119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63处、农村幸福院372处,并先后打造万福苑、瑞云祥、威高天伦苑等13个高端大型养老项目,已建成海大老年康复中心、光华老年康复医院、万福苑护理院等7个大型医养结合机构。目前正在朝着智能化、嵌入式、融合式、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模式发展。
威海市社会养老工作和老龄事业正朝着适度普惠的方向不断发展,力争在全社区逐渐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让威海市全体老年人安度晚年。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