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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45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10/12
网友:
税务发票问题
你好,我公司购买其他公司产品,欠款未付,法院判决后我公司付款。但是对方以判决书入账为由不开具发票给我公司?
是否合法?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2016/10/17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虽经法院判决,但法院判决应付的款项,不以开具发票为条件。也就是说,您可以根据判决书付款,付款后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如对方不履行出具发票的义务,可通过法院另行主张权利或向有关税务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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