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1737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9/27
网友:
贵和花园北区擅自出租车位
贵和花园北区,陈家后沟村委先将原来的绿地改造成车位,又将地上车位承包给物业收取业主车位租赁费。
1.地上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同意将车位出租是否合理合法。
2.现在小区很多房子已经出售,但是所有事情都是村委那几个人决定,其他村民和业主甚至都没有知情权,这样是否合理,现在就是村委和物业联合起来榨取业主中饱私囊
3.现在这个小区是否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选举部分业主参与这个小区业主共同所有部分的决策?
 
  
回复部门: 高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6/10/21

第一与第二个问题是产生物业纠纷,根据区管委下发文件,建议业主向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办事处处理;第三个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由所在街道和人民政府组织和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调节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