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与第二个问题是产生物业纠纷,根据区管委下发文件,建议业主向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办事处处理;第三个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由所在街道和人民政府组织和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调节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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