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及时反映的问题,接到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现将查处情况汇报如下,经查:被举报单位为个体经营,经营者叫周海滨,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查处,该个体单位属于租用场地,无环保手续,且作业期间未采取防尘措施,影响群众生活;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负责人提出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该单位负责人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采用喷淋或覆盖等方式,禁止扬尘扰民。该单位负责人对该行为认识深刻,表示立刻着手安排专人负责喷淋,尽量避免影响群众生活。同时根据《威海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第四条及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建议将该案件转交城管执法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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