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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1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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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村隆苑丽舍房屋漏水
我住张村“隆苑丽舍”,我住的顶楼加阁楼,前两天下雨发现家里漏水厉害,打电话给物业,物业不管,我想到我买房时交了房屋维修基金,就想问下,你们管不管?
 
  
回复部门: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回复时间:2012/9/6

该楼在保质期内,物业公司将业主反应的问题记录并报开发商安排维修,由于近期雨水频繁屋面未干透无法施工,因此拖延。按照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小区的建筑目前还在保修期内,屋面漏水属于开发建设单位建设和保修职责,不属于物业服务范畴。建议由建设主管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处理。
针对来信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大与业主之间的思想沟通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协助反映人向开发建设单位报告,争取早日解决问题。
已将相关情况与业主进行沟通,反映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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