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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0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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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区颐青园小区物业拿我们家钥匙不给
2016年6月份在颐青园买的二手房,之前的房主在东北买房的房子一直没住也没拿钥匙,过户的时候直接在房管局开的物业证明,过户完了,我们拿着房证找物业要钥匙,物业不给,让我们交之前的物业费5000多,不交不给我们钥匙,请有关部门帮我们解决下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6/8/9

已与该业主多次沟通,现将调查结果答复如下:一、反映过户时市物业协会开具的证明问题。市物协答复:根据《威海市区二手房过户物业查验工作指导规则》规定,物业欠费信息由物业企业自愿申报,由市物业协会将小区欠费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太和物业公司管理的颐青园小区未申报物业欠费信息,因此市物业协会信息平台未登记相关欠费信息,物业协会出具的《物业查验证明》仅证明信息平台未登记相关欠费信息,所以房屋过户时系统不予拦截,业主可以正常办理过户手续。二、房屋钥匙及物业费问题。原业主未与物业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所以该房屋钥匙一直在物业公司存放,且自2011年欠交物业费至今。新房主与原房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未交接钥匙。我办认为,该问题已经超出物业行业管理范围,但仍积极为该业主多处咨询,建议新房主应与原房主交涉维护自身权益,索取房屋钥匙,因房屋产权转移,新房主不应与物业公司交涉房屋钥匙问题。所欠物业费问题,建议新房主查看与原房主的购房协议中关于水、电、暖、物业费等责任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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