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5年,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省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补缴政策,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去年的实施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又下发了《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目前我市正在按照省厅意见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近期可以启动2016年度的补缴工作。一次性补缴10年约需10.5万元。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