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的《特困高考新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对在我市参加高考,被列入今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其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20%以下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新生,都可申请救助。方案出台后,申请救助的学生可在民政局或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填写救助申请表,报毕业学校初审。村(居)委会对申请救助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拟救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救助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二次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所在区市民政局审批,最后由各级慈善组织将救助金发放到特困高考新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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