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留言人电话沟通得知其想咨询关于新车注册排放标准要求方面的问题,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关于山东省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2016年第2号)中第二项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登记新生产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和用于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应当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已告知留言人具体情况,其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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