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阶梯价格实施范围:本市行政区内(不包含文登区)由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供气的所有管道天然气居用用气.(不包含管道液化气、压缩天然气)。2、实施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起,结算周期为公历年起始。(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分档气量及价格:(一)、普通用户:实施范围内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一般生活用气阶梯气量为三档,分别为:一档:0-216(含)立方米/年,执行价格2.4元/立方米;二档:216-336(含)立方米/年,执行价格为3.3元/立方米;三档:336以上,执行价格为4.3元/立方米。(二)、认定为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采用天然气独立采暖的居民用户,其一般生活用气加壁挂炉采暖用气分为三档。依次为:一档:0-1000(含)立方米/年,执行气价执行价格2.4元/立方米;二档:1000-1120(含)立方米/年,执行气价执行价格3.3元/立方米;三档:1120以上,执行气价执行价格4.3元/立方米。4、配套措施:对于普通用户,“一户多人口”的,指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在4人以上(不含4人)的,每增加一人,相应增加年用气量54立方米。“一户多人口”认定有效期为两年。期满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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