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威海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威海市区部分道路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中心城区道路:(一)连林岛路—环海路(不含)—菊花顶路—北山路—安海路(不含)—益海路(不含)—远遥墩路—环海路(不含)—大连路—火炬路—世昌大道—科技路—环山路(不含)—海峰路—青岛路—上海路(不含)以内区域,全天禁止教练车、拖拉机以及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车辆,须向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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