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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16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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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登区广州路大桥至龙山路车辆逆行
每天早上和晚上 文登区七里水头村至龙山路东西道又大量自西向东车辆逆行,严重威胁自东向西行驶车辆的安全,希望治理。 具体时间是 早上7点至8点 下午4点至5点 还有自己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是否可作为违法证据上传,如可以 上传何处
 
  
回复部门: 市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6/5/25

针对于先生提出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一)经实地调查,该路段南侧有一家家悦超市,每天早晚卸货车辆(集装箱)占道横向停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有的车辆为绕行该卸货车,导致逆行。对此民警及时与该家家悦超市负责人联系,要求其卸货车辆一律顺向靠边停放卸货,不得横向停放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已与于先生电话沟通,告知其具体情况。(二)交通违法的处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来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利用监控设备(照相或摄像)记录违法图像的,必须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于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照片和视频资料涉及到执法主体、执法设备以及执法行为的确定性和合法性,因而只能作为举报违法的线索,而不能作为交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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