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水利局领导: 我是夏庄镇石硼丁家的村民,感谢贵局去冬今春在我村投资的农田水利项目,这种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好事,我们老百姓举双手赞成。 一)贵局援助修建项目分为两个部分: 1、 沟底一处原有小型水塘进行了清淤扩建,四周石块砌墙,花色栏杆,很是漂亮; 2、 山顶林地里开挖了一个直径五六米深三四米的蓄水池(目测),混凝土结构,无盖,无护栏,从山底下水塘埋设水管至山顶蓄水池。 二)在此对此项目所属地块向领导做一下说明: 此地块位于石硼丁家村山南坡006县道东侧,区域内90%以上的土地流转给一私人老板栽植玫瑰花。新翻修方塘位于南侧沟底位置(旁边为此老板修建的住宅用房),蓄水池位于北侧山顶(此处山地为本村村民承包山林), 三) 有几点不明白的问题咨询一下贵局领导: 1)农田水利项目修建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据我了解国家投资农田水利设施是为了保障基本农田,也就是老百姓的“吃饭田”、“保命田”;此地块90%以上的土地已流转他用,虽然是食用玫瑰,但也当不了饭吃。 我想知道为什么本村那么多需要灌溉的农田(此地块西侧就有两个小型水塘急需扩容)能否帮助建设? 2) 山顶蓄水池是贵局修建的公共水利项目吗? 此工程村里领导一会说是包地老板私自建设,一会又说是水利局的援建项目;我想知道如果是贵局援建项目,是不是属于村里的公共水利设施?是不是区域内农田都可以利用灌溉?那么为什么经过的村民的基本农田没有留放水口?只是为私人老板一人服务! 3) 山顶蓄水池如果为水利局建设,占用本村村民承包林地及经过耕地挖沟,事前不用通知协商? 该项目没有为本村耕种村民留一个放水口,完完全全就是为某老板量身打造,既然是为某老板修建,埋设水管完全可以走某老板承包的花地,但是为了一己私利,在事前不通知、不协商就强行施工,在本村村民耕地里挖沟埋管,地里东西两头各挖了一条南北走向深沟,在得到本村其他村民通知,耕地主人(都是近七十岁老实巴交的农民)赶到现场,现场施工拒不停工,造成耕地碎石遍地(有照片和视频为证),耕土层破坏,耕地碾压僵硬;事后推三堵四,试问是谁给他的这种权利? 4) 此蓄水池产权究竟归谁?如此深的宽口井,竟然无任何防护措施,出了伤亡事故谁负责?某老板?村委?还是水利局? 四) 两点诉求: 1、 蓄水池如为水利局修建,既是公共水利项目,应为区域内本村村民地头接上放水口(如果此项目只是为一老板服务,那么村民耕地内管道废弃,从某老板花地重新铺管); 2、 赔偿村民损失,清理碎石人工、耕地松土费用; 损毁的树木和土地均有照片和视频为证,请领导明察秋毫,为百姓做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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