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共计五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过程,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图纸要求的工程给予验收。如发现问题用户可以到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反映。2.楼梯踏步数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一个楼梯段不多于18级,最少不少于3级。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