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省环保厅、经信委、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的要求,我市自2016年4月1日起进口、销售、注册新登记生产的轻型汽油车应当符合国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对已经注册登记的国五之前的汽油车辆没有设定要求。2、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底,我市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要求,对达不到国1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3标准的柴油车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对部分车况较好的国2柴油车开展“黄改绿”工作。目前,我市范围内环保检测合格的国2汽油车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和行驶。 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的政策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对环保部、省环保厅以及市环保局等部门制订的车辆淘汰政策,市环保局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环保局网站、电台、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方便群众知晓和办理业务。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