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对烟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许可证如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填报格式文本。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在我市金融机构存入1000元以上的烟草制品经营专项资金,并提供相关证明;3.申请人对经营场所拥有所有权或固定期限的使用证明;4.提供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三)有失业证的,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享受的优惠政策:《威海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凡在我市居住的三级以上残疾人、低保户、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证件或证明的,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不受经营资金数额、经营场所面积、间隔距离等标准限制;三级以下残疾人、失业人员、军属、当年复员退伍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群体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证件或证明的,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适当降低经营资金数额、经营场所面积和间隔距离等标准,但降低幅度不得超过规定最低标准的50%。前款所述优惠条件,仅适用于持证人本人,且在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内限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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