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您夫妻如果是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可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居住证》办理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居委会进行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手册。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