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明确规定,交叉路口、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但是,目前的现状是,在很多交叉路口、公交站点从早到晚,特别是晚上总有车辆停靠,严重遮挡行车视线,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有的陡坡路本来就很窄,还有车辆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双行线都快成单行线了;有的随意划停车位,占道停车,让人侧目。 最近,上海市正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严打,请问,什么时候威海市也来一次严打,对交叉路口停车、公交站点长期停车、违规划停车位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还道路一个清静!
此外,现在市区很多道路因汽车长期占用两侧空间停车,已经过窄,是否考虑规划为单行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