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016年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以下内容:1、道路运输经营者是车辆技术管理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适时更新”的原则合理配置和使用车辆;2、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并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再办理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审核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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