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嫁前户口是桥头镇的,后来嫁到乳山南黄镇了,户口就迁移到乳山了,后来生下下一个女儿,今年也7岁了,孩子因为疾病残疾不能走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四年前协议离婚了,现在残疾女儿一直跟本人生活,再婚后,丈夫是外地户口,本人跟他在威海打工,户口一直挂在前夫一个户口本上,对方跟有关部门也多次催促迁走,有时候需要办个啥啥事时,需要户口本,找对方要户口本用,对方说已经把本人跟孩子的那张已经撕毁了,当年也求助过自己原户口所在地村委,同意迁回原来的村子,可是问当地派出所不能办理,现在孩子病情急需康复治疗,也需要办理残疾证,到乳山没有户口本也没法办理,想在威海办理也没法办理,现在的丈夫在威海有一套抵账房,一直没办法办理房证,所以没法办理迁移户口,为了自己的户口问题,里外奔波的4年,到今天还是没有解决,孩子现在急需残疾证在威海做康复治疗,可是没法办下残疾证,请求公安部门帮忙解决一下现在的实际问题,拜托指导一下我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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