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1572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4/18
网友:
福成茗居收取业主供热计量表费用5年,不安装,我市出台这费
你好,领导,请问我市2013年4月出台《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及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安装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在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一并收取,为何经区汽车站附近福成房地产开发的福成茗居小区,收取我们业主的供热计量表钱,5年多,还不给安装呢?并且只收取了一部分业主的费用,很多后买房子的业主不收取!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6/4/19

经我办调查得知,该业主反映的安装计量表费用问题由开发商与业主签订期房合同时,曾一并收取了部分业主的费用。该费用由开发商收取,并开具收据。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详细的情况请业主咨询开发商。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