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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49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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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于镇严重交通事故
2016年3月19日晚,经开区泊于镇十支路口发生恶性撞人事件,肇事者逃逸,受害者严重受伤,脑部大出血,4根肋骨和锁骨断裂,重症室昏迷至今,在已有肇事车碎片的情况下,公安局交警支队却推诿,不积极办案,视习主席力推的党机关作风建设为儿戏,忘却为民服务的宗旨,直接在受害家人伤口上撒盐,谈何作风?
 
  
回复部门: 市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6/3/30

2016年3月19日20时45分,群众电话报警称在经区泊于镇加油站西山处发生一起事故。接报警后交警三大队民警迅速出警,21时06分民警到达现场 ,发现一名伤者和一辆嘉陵70摩托车,随后经区医院急救车赶到现场,民警协助医生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送骨科医院救治,之后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在现场除摩托车外,民警发现几片蓝色的车辆碎片(后经走访专业人士,初步判定为踏板摩托车的碎片),三大队民警遂按照交通事故一方离开现场的方向进行调查,开展了询问报警人、见证人,走访泊于医院,崮山医院,调取监控录像,走访摩托车店,安排特情人员等一系列的工作。由于事发地点偏僻且无路灯照明,未提取到有效的监控资料,报警人、见证人不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不能推断出现场遗留的蓝色碎片是何款车型,查找目标摩托车难度很大,案件无有效进展,导致伤者家属失去耐心。三大队对此事十分重视,协调辖区派出所、村镇的干部为案件提供线索,目前案件正在全力侦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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