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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549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3/23
网友:
港华发票不规范
要求港华公司打印发票,热线答复:必须提供刷卡小票否则不给打,并且6个月抄一次表,发票只能在抄表刷卡后3个月内打印,之前的不提供。非常不合理,一是只要证明产权属于我,为什么非要小票?二是同时请税务部门答复一下,港华做法是否合法?
 
  
回复部门: 港华燃气公司 回复时间:2016/3/25

由于安检员入户安检抄表时,携带的是POS机刷卡(6个月为一抄表周期),如果用户需要燃气发票,在抄表收费后持燃气抄收对帐单3个月内可到港华燃气任何一个营业厅开具发票;如客户燃气抄收对帐单丢失,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开具发票,请持卡到港华燃气客户服务部收费安检中心开具发票(原则上客户在12个月内要及时开具所需发票)。
港华客户服务部安检收费中心地址:青岛北路3号二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533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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