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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44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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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遥村大批居民楼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地手续到底什么时间能办
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前年曾去信给市人民政府,要求解决远遥村大批居民楼(原为马赛克外墙,现已外墙保温)存在集体土地,属小产权房问题。也是我市比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彻底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环翠分局回复市人民政府开会研究把远遥村大批居民楼由集体土地划为国有划拨用地。并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并备案。同时,市国土资源局环翠分局说明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启动,但是有几户原集体土地宅基地证书须要收回并注销,遗失的须要登报声明作废。若远遥村国有土地用地许可证办好后,居民即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对于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也可以进行登记,就不会存在不能登记只能买卖双方签定合同的问题,从而减少房屋买卖纠纷问题。但这项工作迟迟没有进展。请问市国土资源局,前年你局就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这项工作,现在具体有何进展?市国土资源局2015-09-22 回复:您反映的远遥居民楼,为远遥村委会于1992年左右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并对外销售的住宅楼,属违法占地。因该宗地没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导致了该部分住宅楼居民的多次上访。为了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我局于2008年上报省政府将远遥村253625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为该地块办理划拨供地手续,但前提是远遥村委会必须缴纳相关费用并收齐该区域原居民手中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目前,我局相关工作已经完成,但远遥村委会未能按书面承诺的内容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和收齐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因此,暂不能为您反映的住宅楼办理土地证书。请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再次敦促远遥村委会按书面承诺的内容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和收齐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启动行政约谈机制。谢谢。 市国土局2016-1-5回复:您反映的远遥社区居民楼办证问题及其他土地问题,我局一直非常关注。在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已安排环翠分局督促远遥居委会尽快完成相关手续,按规定申请办理土地证书。经联系远遥村委,远遥村老回迁楼房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因有部分村民(8户)不配合被拆迁房老土地证的交接,导致土地证不能顺利办理。请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再次敦促远遥村委会按书面承诺的内容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和收齐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安排环翠分局督促远遥居委会尽快完成相关手续,按规定申请办理土地证书。启动行政约谈机制。谢谢。市国土局2016-1-27回复:针对该网友反映的问题,环翠分局已与远遥村委会进行了对接,敦促其尽快完善并提交相关资料。待提交资料后,我局将在第一时间注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网民如有其它问题,可致电环翠分局进行沟通。联系人:黄海涛;联系方式:5220231。威海市国土资源局:请问2016年上半年远遥村大批居民楼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地手续能办好吗?前年威海市人民政府就交办给你局的任务,你局现在还没有完成,连年办,连年没办好。真有必要启动行政约谈机制。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行政约谈暂行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发〔2015〕6号第三条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约谈:(七)对市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决定拒不执行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第十条各区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的行政约谈办法。  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约谈事项的范围,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威海市国土局 2016-2-23 回复: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远遥居委会的申请资料。我局于22日到远遥社区居委会与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对接。威海市国土资源局:远遥村大批居民楼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地手续到底什么时间能办好?
 
  
回复部门: 市国土局 回复时间:2016/3/24

  土地登记是依申请登记的行政行为,我局环翠分局已于2月22日书面通知远遥居委会提交相关资料,具体办理时间将视远遥居委会的主动申请情况。鉴于该网友留的联系电话有误,无法直接联系沟通,建议其直接拨打环翠分局电话0631-5203326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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