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吨以下货车是否需要办理营运证问题,《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配套文件《山东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办法》明确规定:2吨以下的货运车辆中,下列行为属于非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不需要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一是仅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者个人生活服务的或者仅在工矿区域内使用货运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的;二是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000千克的自有货运汽车为本企业生产流通服务的;三是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000千克的自有货运汽车运送自有货物的。除此之外,凡是运输服务对象不特定、存在商业性运输行为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都要办理营运手续,因此一定不要片面理解行业法规的规定,否则将造成不必要的行政处罚。经多次联系刘先生,刘先生表示并未反映该问题,电话号码有误。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