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根据市教育、物价、财政等8部门出台的《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及相关政策解释,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孩子父母一方的居住证(或房证)、孩子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正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教育部门根据所在年级的学生情况、学校接收能力统筹安排就读。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5288813。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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