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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