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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15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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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工资和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第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经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 作为市管国有企业威海市城投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2015年9月24日上午九点成功召开。而同样是市管国企,威海市滨海新城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会到现在没有成立大会,也没有召开一次大会。同样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也没有得到落实。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威海市总工会担负着工会成立监督的责任,也担负着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落实,这两项工作都是威海市总工会指导国有企业建设强有力的中华总工会的基础工作。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会工作更不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中华总工会能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更能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分配体制不变色。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5〕38号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加强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情况备案工作,与市总工会联合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加大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企业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请威海市总工会当好家,负好责,服务工人,监督工会特别是国有企业工会正常运行。谢谢。 经落实,市总工会2016-02-19回复:

收到您的信件后,我们再次联系威海市滨海新城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城投),催促其建会与及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事宜。现将进展情况回复如下:
从2015年11月开始,我们多次走访联系滨海城投公司,要求其尽快建立工会,并逐步指导其建会工作。目前,滨海城投公司已完成工会组织的各项筹建工作,发展了工会会员、发放了会员证,产生了工会委员会候选人。但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等各党群组织同时筹建,工作量大,筹建时间长,且工会主席人选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目前还没有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在我们的反复催促和指导下,滨海城投公司计划4月底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主席,正式成立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会工作。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也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协商代表可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但由于没成立工会,实际操作产生协商代表难度较大,经与公司行政协商研究,准备在滨海城投工会成立以后,我们及时对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业务培训,指导其尽快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参保单位申报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三)申报期限:2016年1月1日-3月20日。
威海市总工会在我们的反复催促和指导下,滨海城投公司计划4月底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主席,正式成立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会工作。
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参保单位申报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期限:2016年1月1日-3月20日,那么不进行集体工资协商,如何申报2016年市直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威海市总工会督促威海市滨海城投公司必须在2016年3月20日之前成立工会,并进行集体工资协商。把国家的法律法规连贯好,切实保障国有企业依法高效运行,也给社会做好表率。谢谢。
 
  
回复部门: 市、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6/2/24

  根据社保法规定,职工缴纳社保费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这里即为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月平均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因此2016年的职工工资暂未协商解决,并不影响2016年职工缴费基数申报。
  根据我市目前的政策,参保单位每年应于3月20日前进行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具体经办流程如下:1.每年初,经办机构按照参保企业上年度12月份缴费情况为其制定当年1-2月份的临时缴费计划。参保企业在1-2月份,缴费申报通过核定的,从通过核定之月按核定的数额缴费;未申报或申报未通过核定的,暂按临时缴费计划缴费。自3月份起,参保企业须在缴费申报通过核定后方可缴费。2.参保企业申报缴费时,应先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网上业务经办(单位版)”中“社保网上申报”,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录入职工缴费基数,打印《职工缴费基数签字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组织职工逐人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同时填写和打印《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对系统中的《确认表》、《申报表》要加盖电子公章,提交参保地经办机构,并留存打印件备查。3.经办机构对参保企业网上提交的《确认表》和《申报表》进行比对审核,在系统中反馈核定结果。对通过核定的,加盖稽核电子专章,制定缴费计划;对未通过核定的,退回企业重新申报。经办机构对申报核定资料按照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管理。4.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各级经办机构对企业当年已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多退少补处理。详情可咨询稽核科(519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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