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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10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2/14
网友:
咨询求助一下医保处
残障人士郭女士是一位高龄产妇,在2015年12月27日产下一个男婴,与预产期早产2个月多,孩子当时2斤重,孩子各种体征都不正常,医院没法保证孩子的生存如何,为了救孩子,是他能活下去,需要把孩子放保温箱45天,需要的费用也要5--6W元,郭女士是一位残疾人,对象家也是很贫穷,为了交住院押金,钱也是借的,她的困境被传播出去后,好多好心人伸出了援手,为她捐款筹集住院费,更有些残疾朋友,你20我100的为她捐钱救孩子,有好多外地残友也通过网络发红包给她捐款,包括长城大本营,威海媒体也做了相关的跟踪报道,经过大家的帮忙,孩子在医院一直住到2016年春节的头天才出院,因为孩子情况特殊,孩子的户口跟医保一直到医院确认孩子没问题才去办理了,2月4日办理的新生儿的保险,也不知道咱有规定,孩子在出生30天内办理保险能报销,按规定已经超出了8天,孩子的家庭是一个特殊的残疾人家庭,经济上是很困难,出院后的花销也需要很多,后续的生存还是个问题,是不是领导考虑一下他家的特殊情况,特事特办帮忙解决这个困难家庭的问题,谢谢。
 
  
回复部门: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16/2/18

首先,我们对郭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居民医保政策有明确的规定,而且也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即:凡是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只要父母任何一人参加了威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以上的,并在出生30日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出生3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于3个月(含缴费当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议咨询一下民政部门或者残联是否有针对性的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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