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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504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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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消协工作人员推卸责任,不作为
消费者在鑫诚大厦因电脑主板被商家失误修报废,商家却不承担其责任。工商消协人员到现场后,因摊主情绪激动,听周边的群众传言摊主有心脏病,担心商家发生意外不敢调解。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不能处理范围? 另外商家在工商消协工作人员眼前言语辱骂侮辱消费者,工商消协人员却未予制止,没有履行保护消费者尊严的职责。

经营者因保管或维修不当,造成产品及相关数据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部门: 环翠区工商局 回复时间:2016/2/19

经查,消费者因电脑主板电流不畅前往经营者处维修,经营者现场修理,未加件也未拆件,通电后主板损坏。因证据不足,无法判断损坏是经营者维修不当造成的。我局消协工作人员在接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解,因双方各执一词,加上证据不足,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经消协工作人员与消费者再次沟通,消费者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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