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威政发〔2015〕6号五、加大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力度。因土地使用者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超过约定时间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应采取限期开发、依法转让、协议收回、兼并重组等方式处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环翠区孙家疃远遥高泉艺术博物馆西南侧有一处地块,占用土地都已经4年以上,没有任何开发动工迹象,反而无良开发商已经在此处乱堆乱放建筑推土、碎石,将北侧别墅区周边风景破坏的一塌糊涂,严重扰乱了市区建设用地使用秩序,损害了别墅业主的切身利益,希望政府按照既有法律法规,对无良开发商实施严厉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收回土地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