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刘先生联系得知,其欲咨询光明路、古寨南路人行道上可否停放机动车。已告知刘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由于光明路、古寨南路道路较窄,双向只有两车道,若在人行道上施划停车位,行人无法通行。经沟通,刘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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