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的问题,2014年底,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14]29号),明确规定“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依靠近亲属生活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申请。”如符合规定条件,即可到向户籍所在地镇(办)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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