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刘先生对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公路法》有关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需要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超限运输车辆跨省、跨地市行驶公路的,由省公路局进行审批;在我市范围内跨区县超限运输的,由市公路局进行审批。 申请人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四)装载后的整车照片和总体轮廓图;(五)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货物证明。具体业务,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路局窗口办理,一般当天就能完成许可手续的办理,并发放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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