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前所在单位草庙子金通灯具的养老保险自2007年开使缴纳,每月从工资当中扣除个人应负担的那部分。因公司不景气,与2011年9月离开单位。又于2012年2月到新单位,新单位给交养老保险时说要到原单位提档,可到原单位提档却不给。原单位黄总说先帮干两天活在说,可帮干完活他又不认账了。想和他好好说说他反倒叫司机与其小舅子把我架出他的办公室。没办法就到了新区人社局协调一直没有结果,又到市局,市局帮忙查了养老保险说,从2007年金通灯具就欠费,无奈市局又让找新区人社。在几次到新区人社只是说在协调等等。哎这等到没时侯是个头呀。期望领导帮帮忙快50的人没办法呀,哪怕是个人先垫付。后再由单位补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