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村华辉东方城25、26号楼楼前是华辉东方城二期工程,现正在施工,开发商临时搭建了人行路,该人行路无法通车,现二期工程基本建成,地面准备回填再硬化,硬化完即可通车。根据《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费。经电话与来电业主沟通,其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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