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1445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12/11
网友:
乳山人民法院法官杨小静枉法判决
山东省乳山人民法院行政庭杨小静枉法判决
一、《(2015)乳行初字第37号》传票标明的审判人员与实际不符,没有提前书面通知,违反规定。

二、传票标明的是2015年12月11日9时30分开庭,实际是2015年12月11日10时35分开庭,延误的理由是临时审判长杨小静,交待不明,造成陪审员临时缺席而延期!

三、被告威海市政府负责人2次违法拒绝到庭!

四、杨小静审判期间,剥夺自由辩论权,并且笔录漏误部分拒绝更正。

五、公安部法制局《治安处罚法释义与指南》规定,只要用外力作用于他人身体就应当处罚。2006年出台的《处罚法》与之前的《治安处罚条例》最大的差别就是打不罚成为历史!杨小静枉法审判:支持对公务员陶皓随意打人的行为,不予处罚!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2015/12/16

陈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司法局的职责范围,建议向上一级法院反映。谢谢!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