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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37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12/7
网友:
请问转正定级表是否还是接受档案的必备材料
人社部发〔2014〕9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转正定级表等材料不再作为接受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

今年《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自2015年9月20日起施行。

按照两个文件规定,转正定级表不再是接收档案的必备材料。

但就该问题询问文登与威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时依然得到了必须提供转正定级表的答复,说该文件仅在少数地市执行不包括威海。

而询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时候得到“没有转正定级表也可以办理”“该文件绝对已经下发,请拿着文件去找其上级机关”的答复。

近日再次咨询文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时候,再次得到了“该文件没有下发到威海以及文登”的答复。

因此非常困惑,希望了解威海当地具体规定和执行办法。

叨扰了。非常感谢。
 
  
回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15/12/15

已与当事人联系并给予答复,2015年以后的毕业生,转正定级表不再是接收档案的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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