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1433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12/3
网友:
豆腐有问题
古陌西路与古陌路交叉口的东南路口处,最近有家“豆福缘”的东北人挂的大标语卖豆腐及豆腐干,专门在早市期间卖豆腐,销售量极大,希望能检查有无安全问题。
另外,古陌早市上的各种食品销售量大,许多商贩没有食品安全许可证,希望贵局能象动植物检疫局一样,对该市场上的所有食品进行一次突击质量大检查,让百姓放心。
 
  
回复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回复时间:2015/12/10

因古陌早市为环翠区局辖区,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和监管职责划分,我局于12月8日以涉案事项交办单(威食药稽流交办[2015]006号)形式,交由区局查处。查处情况反馈全文如下:
我局于2015年12月8日接到市局006号交办单,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稽查大队两位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经调查了解:古陌早市“豆福缘”系为古陌早市流动摊点,摊主姓名:高先辉,现场正在从事豆腐等豆制品的销售。两名销售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经现场检查得知该流动摊点所销售豆腐制品均从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豆花香豆腐坊购进。当事人提供了豆花香豆腐坊《食品小作坊备案登记证》(编号:3710070016;负责人:董士楷;身份证号:230711199007220000;健康证编号:D371002014000813)、豆制品原材料纯净水、大豆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将当事人悬挂的“食品药品管理局全程监控生产”的条幅收缴。并责令其立即办理《健康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不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满意度:100%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