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143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7/27
网友:
民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任由诈骗行为继续发展
7月25日有一人谎称是我同学,要来威海看我,说车行至淄博途中撞到一个骑摩托车的人,需要赔偿6.5万元,因身边钱不够,跟我借1万元。因为他报上了他的姓名,又知道我是谁,声音又比较接近,所以我就相信是我同学,就给他打了一万元。因是跨行转账,银行到账一般需要两小时左右,因怕我同学等着急,就又通过网上银行打了一万元的加急给他。后来,我看到我大学同学在网上聊天说最近骗子很猖獗,以同学名义到处搞诈骗。看到那个要来看我的同学也在线,我就问他在哪里?他说他在深圳,我这才知道上当了。看看离汇第一笔款有四十多分钟,还有时间追回,就打95533给建行,但建行说钱已汇出,他们管不了对方的账户,得找工行。我又打95588,工行说除非客户自己提出申请,否则他们不能随便冻结客户账户,也不能退回,这事得打110报警。我就打110,民警说这事他们管不了,要找银行。我没有办法了,眼看时间一点点过去,钱追不回来,要到骗子手里了。后来我觉得作为执法机关,不能及时帮助国民制止诈骗行为,追回可能挽回的损失,这是一种失职,是对诈骗行为的放纵。我是在有可能追回损失的第一时间内报的警,如果民警这时候能够协助我,那我有可能追回那一万元钱,但民警没有这样做,所以我感到气愤。我想问:作为公安执法部门,为什么不为国民提供应有的帮助?为什么不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骗子更加猖獗,银行也是骗子的帮凶,不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没有任何的防范机制,任由诈骗行为肆意发展,造成既成事实。我想问这些部门的社会责任感在哪里?为什么不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希望能有个合理的解释,我的损失这些部门是否也应该承担一些呢?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2/8/1

  经环翠公安分局核查,2012年7月25日9时20分,王女士在单位通过网上银行汇的第一笔款,同日9时40分又加急汇了第二笔款,12时1分拨打110报警。王女士持建设银行卡,对方持在陕西西安开户的工商银行卡,网上转账速度很快,一般两个小时就会到账(加急汇款款项实时入账),如果对方想及时入账,通知银行后就会及时到账。冻结是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只有在立案后才可以持相关法律手续通知开户行实施。王女士第一次汇款至报警时已过了两个多小时。目前,环翠分局已立案侦查,并进行了回访,王女士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和解释表示理解。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留言编号:248 ·网友:, ·留言时间:2012/7/27

留言:这种事你也信,你就不会打电话问问,你没你同学电话呀!那你能马上给钱?

留言编号:257 ·网友:市公安局, ·留言时间:2012/7/31

留言:只要平时多关注一些安全防范知识,提高警惕性,相信能够有效防范此类告急电话诈骗。让我们一起来揭露此类诈骗的伎俩吧~~
  骗子设法掌握到事主家的电话号码后,设法使事主关闭手机,一种以假冒事主的朋友、同学或医务人员等其他人员打电话给事主家属,以事主出车祸、突发重病住院急需用钱等由,要求家属往指定储蓄卡里汇款。另一种以利用孩子上学或工作离家较远等时机,冒充老师同学直接拨打家长电话,谎称其孩子被绑架受伤,索要大量赎金、治疗费。事主家属闻讯非常着急,经反复与事主打电话联系不上,愈发相信事主出事,匆忙汇款。待事主打开手机后家人与其取得联系后,方知受骗上当。
  警方提示:遇事一定要冷静,不要惊慌!可通过多种方法、途径与事件相关联的信息来查证事实的真实性,不要随便相信出门在外的亲戚朋友遭遇车祸的消息。平时多保留一些家人的朋友、老师、同学的联系方式以备应急时联系,或通过上网、114查询当地公安局、医院电话求证。并及时向110报警,核实相关情况真实性。

留言编号:273 ·网友:宇能, ·留言时间:2012/8/1

留言:看到“经环翠公安分局核查,2012年7月25日9时20分,王女士在单位通过网上银行汇的第一笔款,同日9时40分又加急汇了第二笔款,12时1分拨打110报警。王女士持建设银行卡,对方持在陕西西安开户的工商银行卡,网上转账速度很快,一般两个小时就会到账(加急汇款款项实时入账),如果对方想及时入账,通知银行后就会及时到账。冻结是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只有在立案后才可以持相关法律手续通知开户行实施。”回复,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找人家公安局和银行干嘛?也不找找自己。报警都不会报,以后还是应该向社会大学学习学习,多看看听听报纸、电台、广播、网络上公安机关的防诈骗知识吧!赖不到别人,赖自己吧!不能让饭给噎死了,找做饭的人吧!!!!!无语,现在的大学毕业生,高分低能啊!

留言编号:301 ·网友:黯然, ·留言时间:2012/8/3

留言:都是你的错,什么都可以给,唯独钱不能给!我还是你同学呢!你钱多了啊?
 共有 4 条留言,共1页:   第一页 (当前是第1/1页) 最后页
跳转到第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