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1423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11/24
网友:
请关注一下荣成食用花生油被污染事件
荣成人和镇昌邑村一个体油坊,给老百姓打压榨花生油时,加工用的炒锅泄露机油,造成大量的花生油被污染,反映给威海晚报记者,记者也第一时间通知给当地食药监部门,实地查看设备过,确实有泄露点,已经被修补过,部分知情加工百姓知道后,找过业主,早期业主不配合处理,今天媒体跟食药部门到场后,一上午时间,已经退回的花生油千斤之余,后面还有继续退货的,更多的是好多在这里加工的农民不知情,不知这种油被人食用后,是不是对人体造成伤害,是不是请贵局关注这个事件,启动预警机制,不要出现重要食品安全事件后,再去关注。老百姓有以下担忧,这些花生油到底被污染多少数量,收回的花生油如何处理,是不是转来转去又被老百姓食用了,如何处理好这个事件,如何监管后面的动态,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是,油坊这个食品加工是不是也该监管起来。
再顺便问一下,这样反映的事件,算不算举报食品安全事故,该不该有奖励,记得今年媒体曾经报道过,有奖举报,敬请关注此事件。
 
  
回复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回复时间:2015/11/25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已经开展执法检查,目前已根据业主销售记录逐户通知购买者将有异味的花生油退回,对退回油,将监督业主作为化工原料销售。目前尚未发现食用被污染花生油出现不适症状的现象。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加大对油坊等小作坊的监管,对于是否奖励将按照《威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执行。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