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线后,我们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小区由华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程先生表示在前期销售合同中对装修保证金等问题确有约定,但因其前期考虑不准备装修,故在与销售人员和物业企业工作人员沟通中产生误会,而个别工作人员态度差导致业主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收取业主装修保证金1000元符合威价费发[2010]12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与程先生进行了沟通,并就个别人员态度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我们责成物业服务企业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反馈来电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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