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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418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11/22
网友:
在违法取得的54亩基本农田里破坏农田栽树
一、乳山市诸往镇口子村村民宫建勇,承包大院村的54亩基本农田,没有经过村民大会村民签字同意二、这54亩基本农田是陈福成等农户2000年承包的,被李培军书记2011年违法剥夺了村民的承包权,【根据《村民自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八条,村民2002年以后不存在机动地之说,合同自动延期至2030年,尽管村书记李培军无意丢失了已经签订的仅仅村集体保存的承包合同,村民自2000年履行了11年的法定义务,事实合同国家法定认可】书记李培军2011年剥夺村民的承包权然后私自低价越权违法发包给外村村民~他姐夫的侄女女婿宫建勇!违反了《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即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自治法》,书记李培军签订合同侵害村民的承包权,其合同违法无效!
二、宫建勇在离水库100多米的基本农田里毁田栽树违反《土地管理法》,宫建勇属于低价违法取得的承包地,然后私自违反土地使用性质,应该依法无偿返还给大院村村民。
三、村镇党政没有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宫建勇栽树已经栽了2年
 
  
回复部门: 市国土局 回复时间:2015/12/3

  经调查,网民所反映问题属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应由《土地承包法》管理协调,建议将该问题转交农业部门处理。其所提出的土地承包人在所承包土地里种树的行为,我局已于11月21日向土地承包人宫建勇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
  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对网民进行回访,告知了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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