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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413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11/18
网友:
威海特检院服务态度差
2015年11月17日去特检院缴纳2016年度电梯定检费用,被告知:“需要递交自检报告,没有自检报告不能收费!”请问威海质监局这是那个文件规定的?什么时间通知各单位?不要把自己的规范强加到用户头上!电梯法规中就没有用户提交自检报告的规定!请给个说法。
用户要求:上门赔礼道歉,开具发票送达,清理违规流程.
 
  
回复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回复时间:2015/11/24

尊敬的宋先生:
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11月18日上午,市特检院分管电梯检验工作蔡玮玮副院长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向您说明了电梯检验需提供的资料及报检的有关程序。
本着更好地服务于客户,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的目的,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行风走访活动, 11月19日上午,市特检院蔡玮玮副院长、办公室梁旭波主任上门与商检局机关服务中心苗主任进行了沟通走访,说明了电梯检验需提供的资料及报检的有关程序。
特检分院已协调电梯维保单位及时出具自检报告,配合商检局做好电梯报检的相关资料准备工作,特检院将适时安排对电梯进行年度检验,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今后,我局将强化为用户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检验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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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5337 ·网友:, ·留言时间:2015/11/18

留言:特检院是否该整体转换角色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在哪里?

留言编号:5339 ·网友:123, ·留言时间:2015/11/19

留言:希望特检院自查自纠,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各环节流程,严格按照2014.1.1电梯安全法规执行 ,老文件已经过时的要立即清理!给全市电梯使用单位一个满意答复!出现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还在到处找关系!

留言编号:5340 ·网友:李先生, ·留言时间:2015/11/20

留言:威海特检院早该整顿了!企业这么不好过还收那么高的费,特检院应该多家经营,反对垄断!维保单位自检合格,你们再去检好事都是你们的了,电梯合格证变成电梯使用标志?特检院在推脱责任吗?还有什么都以你们为中心?企业电梯管理员不是就负责电梯就什么事都没有了,理解一下,很多东西别太较真了,2014年1月启用的电梯安全法很明确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特检的各方责任。人性化服务才是特检院根本出路!

留言编号:5341 ·网友:, ·留言时间:2015/11/20

留言:希望质监局领导好好反思一下,l理顺下流程吧,人性化服务。

留言编号:5344 ·网友:林先生, ·留言时间:2015/11/23

留言:现在电梯故障频发,很多都是在错误执行,严格按照法规执行维护保养和检验流程,有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留言编号:5345 ·网友:, ·留言时间:2015/11/23

留言:特检院不特别!是一级特种设备检测部门就要按照国家规范去执行,不能自己定规范吧?

留言编号:5347 ·网友:001, ·留言时间:2015/11/24

留言:威海质监局怎么管理的特检院?本来是执法单位现在是违法单位!正规的电梯报检流程应该清楚吧?违规就是违法!我们也是这样被要求的!自检报告本身由电梯公司送达的企业不能代劳。

留言编号:5348 ·网友:宋先生, ·留言时间:2015/11/25

留言:质监局领导你好!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威海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不是“商检局”商检局1999年就没有这个称呼了。

留言编号:5393 ·网友:77, ·留言时间:2015/12/27

留言:温泉明珠3期电梯噪音很大,影响住户休息,多次反映特种设备的人员也去了,根本不向着业主说话,致使物业有恃无恐,
 共有 9 条留言,共1页:   第一页 (当前是第1/1页) 最后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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