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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09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11/13
网友:
对规划的意见
关于三角轮胎的改造计划,规划局应秉持对城市未来负责的态度谨慎划定。毕竟三角轮胎地块不同以往,开发利用后市区内再无如此优越的土地。
规划部门的开发态度不是不可以理解,但对不同区域的规划应予以灵活的规划建设思想,特殊区域特殊对待方能合理完成城市升级改造的最终目的。对于规划局引述的“传承,创新,改善”的规划原则我个人是完全赞同的,但三角轮胎地块的规划指标及方针并没有着实反应这些原则。传承:何为传承?要为后人留有余地即是传承,要知道本身规划局对该地的开发就已经涉及到商业市场化的开发利用,那么规划口中''不以追求土地开发经济价值''的方针就已经前后矛盾。改善:何为改善?只是单纯的盖楼造房就是规划眼中的改善?改善应建立在提高城市竞争力及城建品质同时又不影响到人居环境质量为最终目的,加大开发强度和上述原则并无矛盾之处,规划局不能用陈旧的规划理念束缚城市发展(这种发展既是经济又包括人文层面)。创新:何为创新?在现有三角轮胎的指标设定上看不到任何创新因素。创新意味着突破局限,那么威海城市建设的局限在哪里贵局应该很清楚,威海的人居环境历来都是一流,但城市硬件条件上的落后却非常明显,硬件的提升同时可以衍伸到软件的承载及改善创新,那么加大三角轮胎开发强度即意味着创新及突破,不分区域得限制土地开发规模非但没有体现出睿智的创新理念反而显得闭塞自封。
从城市对人文关怀的体现上似乎对大众免费开放的公共设施更加契合规划局的想法,那为何规划局又要对土地进行商业开发?这本身的认知矛盾就已经非常突出。而且更加需要说明的是,对人文环境的关怀是可以从硬件方面改善的,新加坡香港等地城市土地开发强度大,但人文评比中从来都是世界前列。在这里我可以举出一个令规划部门信服的证据,在去年''国际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发布的《城市步行友好性报告中》,威海虽位列其中但综合得分却比较落后,且与规划局一直以来论调相左的现实是,排名前十的城市中无一不是中心城区摩天建筑林立,都市人文气氛浓厚的城市,其中开发强度颇大的香港排名首位,更加说明城市人文宜居与否与土地的开发强度在国际的城市发展趋势上并不冲突。而且我们威海需要做的仅仅是在三角轮胎这个特定区域加大开发强度而已,这并不过分。
还是那句话,三角轮胎地块开发请徐局从城市未来发展的角度三思而后定,规划局如果真正秉着“传承改善创新”的原则,就请规划局真正得突破局限和思想包袱。如若不然,咱们这届班子可以把余地留给后来人。
 
  
回复部门: 市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5/11/23

  该网民针对三角地段改造方案,已通过市长信箱和网上行风提出多次相同意见。我局已安排专人进行了详细答复。详见附件1、2、3。
  城市规划空间属性突出,书面交流具有局限性。遗憾的是该网民提供的是一个不存在的电话号码(15888888888),我们建议该网民采取比文字更为有效的交流方式,亦可当面与规划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附件:1(市长信箱和网上行风的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三角轮胎厂区地段改造项目提出的宝贵意见。该地段地处市中心区,紧临威海湾,具有丰富的景观资源和区位优势,是威海城区为数不多的滨海发展片区。为此,在土地出让之前,我局已经委托多家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进行了多轮的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论证。期间,针对规划方案召开了多轮论证会、汇报会。在多方案比较的情况下,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概念规划方案。该地段的概念规划方案和分地块规划指标已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并同意。为便于土地分期、分块出让,地段内各分地块规划指标,包括地块土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商住建筑比例等内容,已依据概念规划方案进行了明确规定。关于各地块的开发单位,需由土地竞拍获得者来实施。开发商与城市之间是双向选择行为,知名品牌开发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开发城市。
  附件2:(市长信箱的回复)
  毕先生对威海规划规划建设的批判意见,我们认真研究。信中针对三角轮胎厂区地段改造项目主要提出了三方面意见:一是提高开发强度,容积率由2.2提高至3.0或3.5以上,建筑高度由150米提高至200米及300米以上; 二是地块开发性质以商业为主,商服业态占60%以上;三是土地应分期出让给两个以上国内50强的开发企业。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发展定位是决定土地开发强度的核心因素
  威海是一座有别于其他沿海城市的城市,这里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多年来,威海的城乡规划建设优先从“山、海、城”的关系出发,坚持“反规划”理念,引领城市在传承和创新中走特色发展之路。城市发展秉承不求大、求洋,但求精的理念,将城市发展的重点落脚到人的需求和感受,通过改善人居环境,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由此,我市的建设发展目标是打造世界级精品宜居城市。这是一条符合威海城市自身特点的特色发展道路,同时也得到了威海市民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鉴于我市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取得的卓越成就,在今年我国与联合国将于2015年10月31日于上海共同举办的“2015世界城市日论坛”上,威海是受邀参加的三个国内典范城市之一,将代表中国中小城市进行主题发言。另外两个城市,分别是代表超大城市的上海市和代表大城市的厦门市。
  土地开发强度意见上的差别,根源于城市建设发展理念的不同。在城市发展道路选择上,威海坚守发展底线,不以土地为投入要素,不将追求土地开发经济价值列为首要目标,走出了一条“小而精、优而强”的“精明增长”之路。在特色、精品、宜居理念上,具体地块开发强度主要是基于一些必要因子(如:区位、交通、服务、环境等条件)和基本原则(生态、安全、美学、效率原则等)来综合确定。毕先生来信反复强调通过提高三角地块的开发强度,可最大化挖掘土地价值,打造一个“高大上”的城市超级开发项目,并将大项目等同于精品项目,值得商榷。
  二、三角地段开发强度确定的主要依据
  三角地段紧临海湾,具有丰富的景观资源。该区域的规划建设应延续城市已有的城市特色,进一步彰显独特的城市个性。因此,要综合考虑景观、环境、交通、土地经济价值等多方面的因素。三角地段处于青岛路和海滨路之间,地块南北狭长。通过交通分析,现状两条城市主干道路交通饱和度已经很高。如果大幅度提高开发强度,现状交通、环境容量、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撑能力难以匹配。威海属于三、四线中等城市,限于公共财政、人口规模等因素制约,短期内不具备建设大容量轨道交通设施条件。通过交通条件来看,容积率2.2的整体开发强度将会对城市道路产生较大影响,不宜再提高。
  从当前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受城市能级、市场经济、人为观念等因素影响,开发建设单位大规模建设超高层建筑的积极性不高,我市已着手积极加以引导,鼓励高层低密度式开发建设。如果再大幅提高建筑高度,抬高开发门槛,势必影响影响三角厂区“退二进三”进程。由于环境影响问题,三角厂区周边居民对厂区改造要求非常迫切,开发强度的确定还要兼顾规划的可操作性问题。城市更新改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可能经过上百年的建设才能形成相对完整的形态,不可能一蹴而就。
  此外,城市用地开发强度的变化情况,亦应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单从人口增长情况来看,威海全市域人口“五普”(2000年)较“四普”(1990年)增加了23.39万人,“六普”(2010年)较“五普”增加了20.80万人,年均增长率比上世纪九十年代明显放缓,这态势还将持续下去。在社会经济相对平稳的新常态背景下,城市建设不可攀大求洋,走相对平稳、具有特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更佳选择。
  三、应考虑城市整体商业规模的供给平衡问题
  统计表明,近年来,我市商业服务业建筑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住宅建筑增长速度。截止2010年,市区规模以上商业营业面积约为250万平方米,其中2007年至2010年间,新增规模以上商业面积(含改、扩建)高达178万平方米。根据经验,一个城市的人均商业面积一般不超过1.5平方米,欧洲发达国家人均商业面积平均水平是1.2平方米。威海基本是这一水平的两倍。今年上半年,规划部门对市区在建和拟建(正在办理建设手续的项目)大型商业项目进行初步统计。统计对象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家具建材商店、大型专业店/专卖店、商业街、市场、商贸城、宾馆酒店等。统计结果这一数值高达233万平方米。对于一个不到100万人口的城市,如何充分消化利用这么大规模新增商业设施无疑是一个巨大难题。
  依据规划方案,三角地块规划商业服务业建筑约为32万平方米。而处于这样规划设计阶段的商业设施规模,尚未列入到上述统计当中。规划编制单位提出的商业规模,是通过市场调研、项目策划、模型分析等方面综合得来,并在具体的指标方面留有一定的弹性。仅从个人直观感觉的认识角度,要求提高商业设施比例和规模依据不充分。
  四、土地出让及项目开发实施情况
  依据城市土地供给情况分析,我市每年在年末列下一年度的土地拍卖计划,以此来统筹全市土地出让工作。至于各地块的开发单位选择,需由土地竞拍获得者来实施。开发商与城市之间是双向选择行为,知名品牌开发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开发城市,在这方面我市也将积极加以引导。
  五、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审程序
  为科学合理制定三角地段的规划设计指标,在土地出让之前,我市已经委托多家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进行了多轮的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论证。期间,针对规划方案召开了多轮论证会、汇报会。在多方案比较的情况下,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概念规划方案。该地段的概念规划方案和分地块规划指标已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并同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是我市规划建设领域最高级别的议事机构,委员由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基层民众、社会各界等代表按一定比例构成。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着力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所以,三角地块的规划方案,并不由规划管理部门来独自决定,他是由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由国内外专业单位编制,依据法定程序要求,进行集体审议来决定。
  此外,毕先生来信中对规划部门的开发态度提出了意见。城市规划空间属性突出,书面交流具有局限性。遗憾的是毕先生来信所提供电话号码(15888888888)是一个空号,不能与毕先生进行深入互动的交流。
  多年来,我市规划管理部门大力倡导阳光规划,注重规划的公众参与。目前,我市通过规划展览、现场公示、网站、公开电话、规划信箱、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发布和交流沟通规划信息。毕先生是基于个人观点,呼吁提高三角地块的开发强度,提高商业规模。同时,社会各界对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亦提出了非常多的不同意见。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管理部门对各方意见进行了相应参考。
  附件3(网上行风的回复)
  您好:感谢对我市规划建设方面的关心。三角厂区地处城市中心区,紧临威海湾,具有丰富的景观资源和区位优势,是威海城区为数不多的滨海发展片区。为慎重起见,在土地出让之前,我市委托了多家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进行了多轮的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研究论证。期间,针对规划方案召开了多轮论证会、汇报会。在多方案比较的情况下,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概念规划方案。该地段的概念规划方案和规划指标已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并同意。
  我市的城市开发建设,是不以土地为投入要素,不将追求土地开发经济价值列为首要目标。城市更加注重引领城市在传承和创新中走特色发展之路,通过改善人居环境,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走出一条符合威海城市自身特点的特色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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