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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40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7/27
网友:
物业有权利停住户水吗
我家的水自从分房之日起没住人就不断产生水费,开发商一直没和我解决好水费的问题,物业就直接就转手了,物业给代缴第一笔水费后,要我给补上水费,不交要强制性停我水,我想咨询下这样做法做对吗?物业是不是应该接手前把问题解决好了再接手,接手后开发商现在不管了,物业难道该来欺压老百姓吗?这个责任是不是该物业承担和开发协商解决呢? (威海市南竹岛山海苑小区C5-601 )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2/8/7

下线后,我们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立即到山海苑小区进行调查,业主反映的水费问题属于开发建设单位遗留问题,经该小区兴源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协调,目前已解决。我们将调查落实结果与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感谢。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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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交流

留言编号:309 ·网友:, ·留言时间:2012/8/4

留言:呵呵,等着看物管的答复。这样的事,好像有些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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