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我局于2012年9月5日挂牌出让了位于环翠区孙家疃镇沙窝村以西一宗面积为3072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威海安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58752000元的价格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特此公示。威海市国土资源局二O一二年九月六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威政发〔2015〕6号五、加大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力度。因土地使用者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超过约定时间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应采取限期开发、依法转让、协议收回、兼并重组等方式处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该地块一直在闲置。 不知是没有资金建设,还是应依法收回重新出让给有实力的开发企业。请说明。 谢谢。 市国土局2015-8-6 回复张先生反映的地块位于孙家疃办事处沙窝村,为沙窝村旧村改造三期,共71亩(地块南46亩,地块北25亩)。其中地块南46亩为威海市安泰房地产公司于2012年9月5日通过挂牌取得;地块北25亩暂未供地。经环翠分局与孙家疃街道办事处多次协调,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由孙家疃街道办事处与安泰房地产负责将规划调整方案上报市规划局,争取2个月内完成安泰房地产规划手续。对未供25亩土地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出具拍卖示意图,争取早日出让。2.国土环翠分局、孙家疃街道办事处与安泰房地产签订限期开发协议,约定半年内动工。2015-11-04由孙家疃街道办事处与安泰房地产负责未将规划调整方案上报市规划局,未2个月内完成安泰房地产规划手续。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威政发〔2015〕6号五、加大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力度。因土地使用者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超过约定时间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应采取限期开发、依法转让、协议收回、兼并重组等方式处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该地块一直在闲置。 不知是没有资金建设,还是应依法收回重新出让给有实力的开发企业。请说明。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