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所说的故意逼停需要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来验证,同时对于故意逼停的原因也是必须要详细了解清楚的。通过对事件的整体情况来最终确认是由派出所还是交警来处理此事。当事人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及时报警,避免发生进一步的冲突,由出警的警察通过对事件的详细了解后确认案件的管辖权,对于经查证属实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