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山东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再经村居、镇街和市级计生部门审核、公示、确认后,每月即可领取5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满14周岁止,未申请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能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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